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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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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公告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核查,其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就上述错误更正如下: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页“主营业务分析”中“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此项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报告描述解读存在偏差,将诚安公司为蓝焰煤层气公司运输CNG发生的运输费填列至“营业成本”项目中。现将该部分费用从“营业成本”调整到“销售费用”中,调整金额为:3,682,414.91元。上述错误具体更正如下:

原文中:

单位:元

更正后(更正部分以黑体加粗显示):

单位:元

二、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页“主营业务分析”中“主营业务构成情况”,此项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报告描述解读存在偏差,致使报告数据填列不准确,此表主要有三项调整:

1、公司汽修业务收入和成本原填列至“交通运输业”项目,现将该部分收入和成本从“交通运输业”调整到“其他行业”中,相对应调整金额分别为:159,706.17元和1,993,274.04元。

2、将诚安公司分类抵消金额从“交通运输业”营业成本调整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营业成本中,调整金额为10,505,620.53元。

3、诚安公司为蓝焰煤层气公司运输CNG发生的运输费原填列至“交通运输业”营业成本项目,现将该部分费用调整到“销售费用”中,调整金额为3,682,414.91元。

分产品、分地区及表中其他事项也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错误具体更正如下:

原文中:

单位:元

更正后(更正部分以黑体加粗显示):

单位:元

三、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十五页“合并利润表”就上述错误相应更正如下:

原文中: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更正后(更正部分以黑体加粗显示):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四、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一百二十六页“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就上述错误相应更正如下:

原文中: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更正后(更正部分以黑体加粗显示):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五、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一百二十七页“销售费用”就上述错误相应更正如下:

原文中: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更正后(更正部分以黑体加粗显示):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公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均无变化。董事会认为,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更正后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