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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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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协议》的后续进展提示性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1

债券代码: 122418 债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协议》的后续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12月26日,经过多次友好协商和沟通,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稀土”)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以下简称“地矿公司”)、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鑫公司”)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协议各方根据该协议,将汉鑫公司于该协议生效之日拥有和实际控制的托管资产全部委托给盛和稀土经营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汉鑫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实际控制的德昌县多金属矿试验采选厂(以下简称“多金属采选厂”)全部资产的权利和义务,托管资产的范围包括汉鑫公司和多金属采选厂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证照(包括但不限于采矿许可证、指令性生产计划等)。托管期限:2012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为期五年(详见公告:临2012-71)。

近期,托管协议的相关方非常重视此协议的后续事项且就未来合作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近日,盛和稀土就资产托管协议到期后续进展情况商函地矿公司,2017年9月29日,盛和稀土接到地矿公司就资产托管协议到期后续进展情况的回函(川地矿司函[2017]21号),具体内容如下:

在托管协议到期至汉鑫公司清算注销前的过渡时期,新的资产托管主体具备签署资产托管协议的条件前,由盛和稀土按原协议对汉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继续托管。待新的资产托管主体具备签署资产托管协议的条件后,重新协商并签署新的资产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