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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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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12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4,813,8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鉴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7年9月3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6年7月22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财富*汇安94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取得并持有恒逸石化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并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为24,813,824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93,770,862.336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1.839元,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1.90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3、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19,874,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61,987,436.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配于2017年4月20日实施完毕,已向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1,382.4元(含税)。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813,82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亦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情况等。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其通过“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财富*汇安94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813,82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1%,该部分股份将于2017年9月30日解除锁定。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在资产管理机构完成清算后依据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权益分配。

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汇安947号集合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12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增持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8,752,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3%。

2、本次增持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以下简称“本增持计划”)公司股份锁定期将于2017年9月3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增持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增持计划的持股情况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发布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069),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恒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委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平安财富*汇安9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1日和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以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增持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为8,752,816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03,169,442.192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1.787元,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0.672%。公司本增持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3、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19,874,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61,987,436.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配于2017年4月20日实施完毕,已向本增持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75,281.6元(含税)。

4、截至本公告日,本增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752,81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3%,本增持计划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权益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本增持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增持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亦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情况等。

二、本增持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增持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其通过“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财富*汇安9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

2、截至本公告日,本增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752,81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3%,该部分股份将于2017年9月30日解除锁定。

3、公司本增持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增持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在资产管理机构完成清算后依据持有人所持本增持计划的份额进行权益分配。

4、本增持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集团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二)本增持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增持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增持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汇安948号集合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增持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3股票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7-12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后,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文莱”)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美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进行增资后,恒逸有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7)、《关于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16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萧山分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65亿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2016年12月7日,子公司恒逸文莱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自贸区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

2017年9月28日,子公司恒逸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恒逸有限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1、产品专业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产品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期限: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

5、产品运作周期及开放日:本产品无固定运作周期,每个法定工作日为开放日

6、产品起息日:2017年9月28日

7、产品赎回日:2017年11月13日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只可在开放日赎回

本理财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如果投资者赎回本理财产品,则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向中国银行递交《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赎回委托书》;如果投资者未在任何一个开放日赎回则默认在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中国银行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含)予以公告。

8、预期年化收益率:3.6%(税前)。

9、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子公司恒逸有限理财产品的申购及赎回明细

1、子公司恒逸有限于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申购保本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金额为40,000万元。

2、子公司恒逸有限于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金额为0元。

3、截至2017年9月30日,子公司恒逸有限使用募集资金申购保本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40,000万元。

二、子公司恒逸文莱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子公司恒逸文莱2017年9月份未购买理财产品。

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7年9月份未购买理财产品。

四、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市场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产品的收益。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产品,可能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产品,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5)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产品的到期收益。

(6)兑付延期风险:因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而面临的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可能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银行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公司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导致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承担。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含本数))额度内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子公司恒逸文莱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额度内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稽核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其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格: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

八、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子公司恒逸文莱与中国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子公司恒逸有限与中国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的认购金额,公司可在协议的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按照约定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将理财资金划回理财账户。为保证广大投资者便捷、直观的了解和监督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情况,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每月定期公告公司各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及相关收益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12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材料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并发布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截止2017年9月28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材料。2017年9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了本次债券的上市预审核申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