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8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再升科技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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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易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丽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除董事外的高管周凌娅女士、于阳明先生、杨金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管秦大江先生、樊澎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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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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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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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其中:议案1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17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律师:吴羽祥、熊伟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