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7-012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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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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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特别决议议案1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厚明先生、霍雨佳女士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7-013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7日成为“河南邓州湍河国家湿地公园及防护林建设工程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第一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河南邓州湍河国家湿地公园及防护林建设工程PPP项目评标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2017年10月9日,公司获取了河南邓州湍河国家湿地公园及防护林建设工程PPP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被采购人确定为中标社会资本方。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邓州湍河国家湿地公园及防护林建设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FDZB-F-2017-020
3、中标单位: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人:邓州市林业局
5、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工程造价下浮率:2%
7、全投资收益率:6.5%
8、基准利率上浮系数;32.66%
9、财政付费总折算数额:66407.709713万元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17年及今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相关单位签署合同,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