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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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2017-095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 10 层 VIP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张蕾、翟俊、蔡明泼、刘胜军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监事李建树、魏军锋、余蕾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刘世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根据设立副董事长职务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已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彤彤、朱楠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7-096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神华招标网于2017年10月9日发布的《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确定为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A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

2、项目采购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3、中标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中标总价23,490.56222万元。

5、项目内容: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包括矿井水、煤化工废水预处理、浓缩及分盐、蒸发结晶处理单元。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经预处理、浓缩、分盐、蒸发结晶处理,产品水回用,产品盐外售,杂盐外送处置,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

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矿井尾水浓盐水浓缩、分盐及结晶)和B标段(煤化工废水浓盐水浓缩、分盐及结晶),其中本公司中标标段为A标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