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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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7年9月26日通过书面形式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由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出席,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董事关彦玲先生因出差无法亲自参会,委托董事任景尚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关彦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关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公司董事长关彦斌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田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李华杰先生、崔丽晶女士、何国忠先生三位董事组成,李华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崔丽晶女士、李华杰先生、关彦玲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崔丽晶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瑞超先生、崔丽晶女士、任景尚先生三位董事组成,林瑞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由关彦斌先生、林瑞超先生、刘天威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关彦斌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关彦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经总经理提名,继续聘任万允国先生、任景尚先生、吴国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继续聘任张延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财务负责人,继续聘任谭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任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宝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周广阔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等工作,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7年9月26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由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王琦、何岩与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监事刘宝东出席,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推选,会议由刘宝东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一致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一致讨论,同意选举刘宝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日期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自2017 年6月12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依据相关准则要求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