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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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相关手续已完成,同时,经查询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系统的变更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与自然人高大军签署了《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购买高大军持有的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00万股股份(对应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3.67%)。

2、 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与胡俊签署了《胡俊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5万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200.44万元将持有的标的公司833.5万股股份(对应出资额人民币833.5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6.11%)全部转让给自然人胡俊。

3、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 高大军,男,中国国籍,43232519700917****,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 胡俊,男,中国国籍,36242619880501****,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3、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1295195R

4、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富路946号3幢2层F区

5、 法定代表人:金波

6、 注册资本:13640.3000万元

7、 经营范围:线路板、显示器件、导电浆料、电子模组类、微连接类电子材料和相关电子材料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线路板、显示器材、微连接类电子材料、导电浆料、电子模组类、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8、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高大军签署的《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高大军

乙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1、 转让方案

1.1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拟以人民币五百万元价格转让标的公司500万股股份(对应出资额人民币五百万元),乙方以人民币五百万元价格受让标的公司500万股股份。

1.2甲方在此保证: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完成日止,目标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果目标公司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受让方有权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利润分配额。

2、 转让款支付及工商变更登记

2.1本协议签署生效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1.1条的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50%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50万元)。标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始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受让方付清剩余50%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50万元)。

2.2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2.1条的转让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手续(但由于商务部门或工商部门审批登记等非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原因而延迟的情况除外)。

3、 生效、变更、解除

3.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2若因中国法律修改、废止或新法律颁布等原因,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必须进行修改的,本协议各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对相关条款依法进行修改。

3.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经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后生效。

3.4本协议的变更及解除不影响本协议各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权利。

(二) 公司与胡俊签署的《关于收购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5万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胡俊

乙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份转让

1.1本次转股的标的股份为标的公司833.5万股的股份,乙方于本协议生效日已持有的标的公司833.5万股股份。

1.2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转股全部完成之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833.5万股股份并享有全部股东权利,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

2、 转让价格和支付

2.1双方同意,截至基准日,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即标的公司833.5万股股份对应的转让价款为2200.44万元(含股份转让税)。

2.2甲方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具体如下:

第一期转让价款: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100.22万元)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期转让价款:标的公司完成股东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股份已变更至甲方名下,甲方于变更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余下50%(即人民币1100.22万元)转让价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3、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订立,自乙方实际持有标的公司833.5万股份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1、 公司与高大军签署《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按照高大军对标的公司的出资金额500万元(对应标的公司500万股股份)平价受让。

2、 胡俊与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5万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取得标的公司833.5万股股份支付的总价款为2000.75万元,其中333.5万股标的公司股份,公司曾于2015年11月3日与自然人高大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500.75万元向其收购。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833.5万股标的公司股份总价款为2200.44万元。

六、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在2015年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终止,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因此处置前期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的作为合作方的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高大军签署的《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2、 胡俊与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5万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解除《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与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沛信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一、 协议签署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上海蓝沛信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2017年9月28日签署了解除《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书。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甲乙丙三方于2015年11月就“生产及推广大尺寸电容式投射触摸屏”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以后,甲乙丙三方都积极的履行合同义务,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股权变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故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终止履行《合作框架协议》。

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框架协议》的终止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框架协议》于2017年9月28日协商解除。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2、因《合作框架协议》解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3、甲乙丙三方承诺互不追究解除《合作框架协议》的法律责任。

4、甲乙丙三方承诺妥善做好解除《合作框架协议》的所有后续工作,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失。

三、 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在2015年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终止,且前期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的作为合作方的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已转让完毕,因此三方共同协商解除《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解除《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