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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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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
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7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

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关于签署前海〈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的决议》:

1、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签署《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

2、同意授权CEO兼总裁麦伯良或麦伯良的授权代表代表南方中集签署《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7-07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方中集

签署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属于框架协议,后续事宜将由协议各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予以解决。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子公司合称“本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后续事宜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一、 协议的签署概况

2017年10月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以尊重历史、服从规划、搁置争议、利益共享、双赢发展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位于深圳前海的T102-0152、T102-0153、T102-0154宗地(以下简称“三块宗地”)的土地整备问题签署了《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深圳规土委、前海管理局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乙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三)丙方: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土地整备范围:为三块宗地(即:T102-0152、T102-0153、T102-0154宗地)的范围,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07、09开发单元,合计52.4万平方米。

整备原则:

协议各方同意以2015年1月1日作为本次土地整备新、原规划条件下土地价值的评估时点及置换土地的土地使用年期的起始日期,土地使用年期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年期确定。

原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价值以深圳规土委和前海管理局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与南方中集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算术平均后确定,该价值由南方中集享有。

新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价值以深圳规土委和前海管理局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新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价值扣除原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价值后的余额(以下简称“土地增值收益”)由前海管理局、南方中集分享。

整备范围内的土地增值收益在扣除政策性刚性支出后,按照前海管理局60%、南方中集40%的比例进行分享。

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前按土地增值收益的5%计提应上缴中央和广东省部分的政策性刚性支出,剩余应计提部分如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南方中集按照40%的比例负责承担。

协议各方同意在新规划条件下按照上述原则所确定的补偿价值为南方中集置换等价值的土地使用权(为南方中集置换的新规划下的该土地使用权以2015年1月1日作为核定地价的基准日)。

其他事项:

深圳规土委、前海管理局同意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9单元2街坊内安排约5.7万平方米用地作为南方中集的先期启动项目用地,其中约3.6万平方米用地作为先期启动项目一期用地。

南方中集同意由前海管理局依据深圳市政府《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分阶段收回整备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公共绿地。

生效:协议自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签署本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南方中集与深圳规土委、前海管理局就三块宗地的土地整备问题签订的框架协议,明确了整备范围和整备原则,协议各方在土地价值评估差异处理、土地增值收益分享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本公司认为,签署本协议有助于加快推进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的开发建设,也有利于本集团把握深圳城市发展和更新改造的机遇,提升本集团现有资源的整体效益和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对本集团不直接构成财务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前海〈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的决议》,同意南方中集签署本协议。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后续事宜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协议,后续事宜将由协议各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予以解决。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土地整备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