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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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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5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拟于自2017年4月5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少于天房发展已发行总股份的0.2%,计2,211,400股;且不超过3%,计33,171,000股。天房发展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已于2017年4月5日对外披露。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天房集团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已开展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期工作。为避免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天房集团未能实施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房集团。

(二)截至本公告日,天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95,68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房集团拟于自2017年4月5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少于天房发展已发行总股份的0.2%,计2,211,400股;且不超过3%,计33,171,000股。(详见公告编号2017-012号)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该增持计划于2017年10月5日期间过半,截止当前,天房集团由于避免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未能实施增持计划。主要原因如下:

天房集团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国内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前三十强,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资者。目前,已经开展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期工作。天津市国资委于2017年6月7日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布了天房集团混改的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4.5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情形下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四)自知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在决策过程中,至该事件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天房集团作为天房发展的控股股东,混改工作属于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根据上述规定,天房集团在此期间不适宜实施增持计划。鉴于上述改革方案尚在商讨之中,且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天房集团放缓了关于天房发展股份的增持工作。

四、其他事项说明

天房集团将随着混改工作的推进,履行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就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