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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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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追溯调整后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期发行概况

一、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经发行人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9月8日经公司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通过。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本次发行总额: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期发行。

本期发行规模:基础发行规模6亿元,并附不超过6亿元的超额配售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期债券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 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6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6亿元的发行额度。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参照市场利率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年末到期;若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年末到期;若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 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品种一将继续在后1年存续,品种二将继续在后2年存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延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起息日:2017年10月12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1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其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1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其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21年的10月1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其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的10月1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为2022年的10月1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其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的10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6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扣除发费用后7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如未募集齐12亿元,按本比例缩减相应用途。

上市安排: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首日:2017年10月1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10月12日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已取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7]110号”,核准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第三期,首期债券于2017年5月2日发行4亿元,第二期债券已于2017年6月26日发行4亿元。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安排本期债券上市,具体时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合格投资者。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延和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

联系人:张志超

联系电话:0411-65891137

传真:0411-6589113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789号6楼

联系人:韩露、鲁昕悦、田涛、潘一凯、刘润田、许昊、刘韬伟

联系电话:021-32587363

传真:021-32587598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冯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6层607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13520792868

传真:010-84195130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方文森

办公场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5层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22-23193866

传真:022-23559045

(五)担保人:王延和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

身份证号码:231004195511260536

联系电话:0411-65891137

传真:0411-65891137

(六)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联系人:钟晓南

联系电话:021-60330988

传真:021-5101903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负责人:董军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5号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411-66866591

传真:0411-66866006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总经理:高斌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0064

五、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级结论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主体评级观点及报告摘要

1、基本观点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主体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金玛商城商业零售业态体系多元,运营商业物业出租情况较好以及收入与盈利规模稳定增长,财务结构较为稳健等正面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具有的良好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零售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对外担保规模较大、面临一定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以及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等因素可能对其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2、正面:

(1)商业零售业态体系多元。公司商业零售涵盖超市连锁、百货及专业市场等多个子业态,并拥有两家跨境电商平台及多家跨境电商O2O体验店。多元化的业态体系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零售业行业竞争力。

(2)运营商业物业出租情况较好。公司下属运营管理商业物业地处大连市核心商圈、辽宁阜新、盘锦及内蒙古通辽区域商业中心,位置的稀缺性有效支持其在区域内的竞争力,2014~2016年整体出租率分别为89.63%、95.95%和98.36%。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下属运营管理商业物业合计可租面积30.16万平方米,其中公司自有可租面积占比在70%以上,出租率均在90%以上,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强。

(3)收入与盈利规模稳定增长,财务结构较为稳健。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保持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较为稳定,获现能力较强,对债务本息的偿还保障良好。同期公司财务杠杆维持在较低水平,目前债务期限结构合理,短期偿债压力较小。

3、关注:

(1)零售行业竞争激烈。随着我国零售行业的全面开放,零售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此外,网购市场的高速发展对已承担着租金及人工上涨等方面压力的传统零售商形成一定冲击。

(2)对外担保规模较大。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合并口径对外担保合计人民币9.16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6.38%。公司担保规模较大,应对或有负债风险加以关注。

(3)面临一定食品安全质量风险。尽管公司定制了系列规则与措施加强流程管理,但中诚信证评认为,当前业务运营模式、水稻田间管理可能因药剂使用不当、水体和土壤污染的不可控性、及运输与储存过程中受潮霉变等因素均可能对食品安全产生风险,我们将对此及因此对业务运营产生的影响予以持续关注。

4、评级展望:稳定。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主体资信评级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主体资信评级情况均为AA级。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46.3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40.26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6.10亿元。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主要授信情况如下:

表2-1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到期偿还情况如下所示:

表3-2: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四)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无债务违约记录。

(五)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六)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累计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20亿元,发行人2017年6月末净资产为559,139.95万元,发行人累计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35.70%,未超过净资产的4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中文注册名称: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王延和

(三)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2年6月13日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36441394H

(五)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张志超

(七)公司联系电话:0411-65891137

(八)公司传真号码:0411-65891137

(九)公司邮编:116100

(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十一)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服装、百货、食品、副食品、家具、土畜产品、音像制品、水产品、粮油、烟、酒、饰品销售;餐饮,娱乐,商务咨询,商品展示,房屋、摊位出租;熟食品加工(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三)所属证监会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设立

公司系由王延和等3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2002年6月13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1020000010195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时名称为大连金玛商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为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28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延和;类型为有限责任;核准的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服装、百货、食品、副食品、家具、土畜产品、音像制品、水产品、粮油销售;餐饮,娱乐,物业管理,商务咨询,商品展示,房屋、摊位出租(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营业期限自200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2日。

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1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表

单位:万元,%

公司的设立程序:

2002年6月7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公司核发了(大)开名称预核内、外字第210200200200598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的名称为大连金玛商城有限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至2002年12月6日。

2002年6月8日,公司股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申请设立有限公司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002年6月12日,大连正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大成会验字[2002]1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2年6月12日,贵公司已收到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贰仟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2002年6月13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历次工商变更

1、2003年11月第一次增资

200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其中,由王延和以货币出资176.8万元;由苗胜田以货币出资250万元;由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300万元;由王志琴以货币出资150万元;由王彦强以货币出资10万元;由于杰以货币出资30万元;由刘云峰以货币出资24.5万元;由王明允以货币出资5万元;由曲亚军以货币出资10万元;由闫晓勇以货币出资5万元;由叶海涛以货币出资5万元;由王延顺以货币出资5万元;由柳羽林以货币出资1万元;由王云博以货币出资2.3万元;由由文一以货币出资2万元;由王永臣以货币出资0.5万元;由张大鹏以货币出资0.5万元;由白岩以货币出资1万元;由赵清茂以货币出资0.85万元;由万桂萍以货币出资0.35万元;由刁秋环以货币出资0.95万元;由张树文以货币出资0.45万元;由马明以货币出资3.05万元;由底振兴以货币出资9.95万元;由王晓明以货币出资9.7万元;同意股东魏伟、孙宝成退出所持股份;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3年11月21日,大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大公会验字[2003]1-29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11月21日,贵公司已收到王延和、苗胜田、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王志琴、王彦强、于杰、刘云峰、王明允、曲亚军、闫晓勇、叶海涛、王延顺、柳羽林、王云博、由文一、王永臣、张大鹏、白岩、赵清茂、刘承德、万桂萍、刁秋环、张树文、马明、底振兴、王晓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2.4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已将魏伟、孙宝成、任亮、陈守莲的注册资本2.4万元撤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3,000万元”。

2003年11月24日,公司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3年11月设立企业集团、公司名称变更

2003年5月20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大)名称预核内、外字第2102002003006818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的名称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至2003年11月19日。

2003年11月25日,公司股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申请设立企业集团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名称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简称大连金玛企业集团,母公司为大连金玛商城有限公司,集团成员为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大连高德豪思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高城山商城有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为4,000万元。

200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3年11月25日,公司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4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0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5,600万元。其中,由王延和以货币出资940万元;由苗胜田以货币出资650万元;由杨乃武以货币出资260万元;由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60万元;由王志琴以货币出资130万元;由杨乃建以货币出资6万元;由白瑛以货币出资60.83万元;由于杰以货币出资9万元;由刘云峰以货币出资25.5万元;由孙国民以货币出资10万元;由柳建梅以货币出资12万元;由于寿鹏以货币出资30万元;由王明允以货币出资6万元;由曲亚军以货币出资5万元;由周运天以货币出资11万元;由王克俭以货币出资55万元;由闫晓勇以货币出资25万元;由叶海涛以货币出资45万元;由王延顺以货币出资3万元;由富振波以货币出资1万元;由柳羽林以货币出资2万元;由王云博以货币出资3万元;由由文一以货币出资1.2万元;由张大鹏以货币出资9万元;由于爱玲以货币出资0.3万元;由白岩以货币出资4万元;由赵清茂以货币出资1.07万元;由刘承成德以货币出资1.22万元;由万桂萍以货币出资20.83万元;由刁秋环以货币出资0.75万元;由纪永新以货币出资1.44万元;由张树文以货币出资0.69万元;由朱长丽以货币出资0.56万元;由林琴以货币出资0.54万元;由马明以货币出资1.27万元;由底振兴以货币出资3.24万元;由王晓明以货币出资4.56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4年7月23日,大连昶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大昶会验字[2004]3-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4年7月2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延和、苗胜田、杨乃武、杨乃建、白瑛、孙国民、柳建梅、于寿鹏、周运天、王克俭、王明允、富振波、柳羽林、于爱玲、张大鹏、纪永新、刘承德、朱长丽、万桂萍、刁秋环、赵清茂、张树文、林琴、王志琴、于杰、刘云峰、曲亚军、闫晓勇、叶海涛、王延顺、王云博、由文一、白岩、马明、底振兴、王晓明和法人股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6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5,600万元”。

2004年8月1日,公司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8年4月第三次增资

200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600万元增至6,600万元,其中由王延和以货币出资2,984,808元;由苗胜田以货币出资209,500元;由于寿鹏以货币出资116,692元;由王晓明以货币出资25,000元;由刘玉湖以货币出资6,664,000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08年3月26日,大连连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渤会内验字[2008]第2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3月2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延和、苗胜田、于寿鹏、王晓明和刘玉湖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万圆整(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2008年4月11日,公司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9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股东杨乃武将持有的384.5192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延和;股东刘玉湖将持有的396万元股权转让给苗茂田;股东苗胜田将持有的396万元股权转让给苗志田;股东苗胜田将持有的396万元股权转让给苗钢田;股东杨乃武将持有的132万元股权转让给马丹;股东杨乃武将持有的14万元股权转让给杨乃建;股东刘玉湖将持有的112万元股权转让给邓永章;股东苗胜田将持有的70.5207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彦桥;股东杨乃武将持有的29.4793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彦桥;股东叶海涛将持有的50万元股权转让给毕昕杲;股东于杰将持有的39万元股权转让给毕昕杲;股东柳羽林将持有的5万元股权转让给毕昕杲;股东白岩将持有的5万元股权转让给毕昕杲;股东魏永华将持有的1万元股权转让给毕昕杲;股东刘玉湖将持有的13.42万元股权转让给白瑛;股东刘玉湖将持有的4.3308万元股权转让给于寿鹏;股东刁秋环将持有的5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克俭;股东赵良发将持有的1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克俭;股东刘玉湖将持有的66万元股权转让给刘一丁;股东柳建梅将持有的32万元股权转让给徐广璞;股东王明允将持有的16万元股权转让给徐广璞;股东王晓明将持有的16.76万元股权转让给徐广璞;股东于爱玲将持有的1.24万元股权转让给徐广璞;股东王志琴将持有的66万元股权转让给姜霞;股东王志琴将持有的66万元股权转让给孔凡贵;股东王志琴将持有的66万元股权转让给吴春明;股东王志琴将持有的66万元股权转让给刘桂芝;股东王志琴将持有的16万元股权转让给王文厚;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0万元股权转让给王文厚;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66万元股权转让给江世春;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6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凤琴;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6.9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延顺;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6万元股权转让给高大全;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6万元股权转让给罗贵杰;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6万元股权转让给苗凤英;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2.4207万元股权转让给梁举;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3万元股权转让给闫晓勇;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万元股权转让给孙国民;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3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彦海;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8万元股权转让给杨晓鸥;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6万元股权转让给杨春华;股东万桂萍将持有的22.98万元股权转让给高功远;股东林治江将持有的0.82万元股权转让给高功远;股东张大鹏将持有的10.5万元股权转让给周绍茂;股东王云博将持有的5.3万元股权转让给周绍茂;股东赵清茂将持有的4.2万元股权转让给周绍茂;股东徐娜将持有的2万元股权转让给牛家库;股东郭秀华将持有的2万元股权转让给牛家库;股东朱长丽将持有的2.06万元股权转让给牛家库;股东张树文将持有的2.64万元股权转让给牛家库;股东纪永新将持有的4.14万元股权转让给牛家库;股东刘承德将持有的2.84万元股权转让给牛家库;股东马明将持有的4.32万元股权转让给牛家库;股东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3.3793万元股权转让给罗贵臣;股东底振兴将持有的12.1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庆山;股东富振波将持有的4万元股权转让给白景玉;股东由文一将持有的3.2万元股权转让给白景玉;股东丁万清将持有的2万元股权转让给白景玉;股东王永臣将持有的0.8万元股权转让给白景玉;股东杨乃武将持有的0.0015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于爱玲将持有的0.06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林治江将持有的0.18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赵清茂将持有的0.02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刘承德将持有的0.68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刘玉湖将持有的5.2285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底振兴将持有的1.09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王永臣将持有的0.7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股东林琴将持有的2.04万元股权转让给常雪松常雪松;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09年9月9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9月10日,公司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2年7月第四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年5月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由王延和以货币出资2,971.25万元;由苗茂田以货币出资104万元;由苗志田以货币出资4万元;由苗钢田以货币出资104万元;由马丹以货币出资18万元;由白瑛以货币出资25.75万元;由于寿鹏以货币出资9万元;由江世春以货币出资34万元;由梁举以货币出资10万元;由牛家库以货币出资10万元;由于波以货币出资10万元;由许月清以货币出资100万元。同意股东苗胜田将持有的58.4293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延和;股东邓永章将持有的112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延和;股东王文厚将持有的66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延和。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平价转让。

本次变更后,股东出资、股权结构变更为:

表3-2公司第四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12年7月3日,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大天会验(2012)01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7月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延和、苗茂田、苗钢田等十二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叁仟肆佰万元整(¥34,000,000.00),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2年7月3日,公司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共18家。

表3-3: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1 级次为1指的是一级子公司,下同

1、大连金玛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劳动防护用品、服装、鞋帽、针织品、床上用品、建筑材料销售;商品展示服务、摊位租赁。

截至2016年末,大连金玛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87.05万元,总负债为1,762.3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24.71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26.32万元,净利润为263.67万元。

2、大连金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金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65%;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5%。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日用百货、粮油销售;摊位出租;物业管理。

截至2016年末,大连金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31.09万元,总负债为1,054.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359.18万元,2016年1-12月共实现营业收入2,644.88万元,净利润为1,109.66万元。

3、通辽批发城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批发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1665万元,经营范围涵盖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土产日杂、家电;仓储;房屋租赁。

截至2016年末,通辽批发城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9,636.06万元,总负债为7,095.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540.68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676.62万元,净利润为5,967.14万元。

4、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国内一般贸易;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土畜产品、蔬菜、水果、禽蛋收购;代办移动基础业务。

截至2016年末,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8,701.12万元,总负债为127,101.9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9,159.66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8,807.83万元,净利润为15,463.47万元。

5、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商品配送,货运站(场)经营(停车场),货运站(场)经营(物流中心),货运站(场)经营(一级综合货运站),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兼散装食品。

截至2016年末,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618.23万元,总负债为33,593.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024.97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177.01万元,净利润为1,304.87万元。

6、大连唐风国际温泉会馆有限公司

大连唐风国际温泉会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温泉洗浴,客房,餐饮、会务服务;卡拉OK、KTV;工艺品、美术作品及书法作品(文物等专项审批除外)销售。

截至2016年末,大连唐风国际温泉会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2,396.18万元,总负债为109,058.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337.98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088.40万元,净利润为1,067.56万元。

7、大连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大连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房屋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6年末,大连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541.68万元,总负债为22,240.6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00.99万元,由于公司项目正在开发建设阶段,因此,公司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23.61万元。

8、阜新金玛正和购物商场有限公司

阜新金玛正和购物商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销售;综合商厦租赁服务,少儿文化服务。

截至2016年末,阜新金玛正和购物商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9,454.50万元,总负债为51,966.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488.29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720.86万元,净利润为-2,401.51万元。

9、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6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物业及市场管理;摊位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地下停车场服务;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6年末,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45.89万元,总负债为439.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406.23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689.05万元,净利润为1,759.27万元。

截至2017年6月末,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222.32万元,总负债为989.7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232.62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65.67万元,净利润为826.39万元。

10、大连振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振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房屋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出租。

截至2016年末,大连振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0,060.39万元,总负债为25,093.7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4,966.60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149.07万元,净利润为3,788.85万元。

11、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水稻、玉米、小麦、杂粮种植、加工、收购、销售、烘干、仓储、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农副产品经销,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货物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1,170.06万元,总负债53,912.35万元,所有者权益17,257.70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3,156.76万元,净利润5,657.19万元。

12、大连金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金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项目咨询,会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金玛宏寰大厦自有停车场车辆看护服务。

截至2016年末,大连金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950.82万元,总负债为78,140.4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189.65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120.73万元,净利润为-341.14万元。

13、大连宏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宏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

截至2016年末,大连宏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310.56万元,总负债为22,585.1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725.39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69.29万元,净利润为1,543.74万元。

14、盘锦金玛正和商场有限公司

盘锦金玛正和商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用电器、珠宝玉器、化妆品、黄金饰品、房屋租赁、摊位租赁、床上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厨具、工艺品、皮件箱包、钟表、眼镜、花卉、玩具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

截至2016年末,盘锦金玛正和商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7,814.48万元,总负债为3,966.3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8,151.30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190.79万元,净利润为1,549.44万元。

15、大连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大连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互联网经营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电子产品;网络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普通货物仓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

截至2016年末,大连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98.33万元,总负债为907.7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0.60万元;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9.58万元,净利润为98.21万元。

16、吉林省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在其核准的期限与范围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该公司系2016年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6年末,吉林省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5,636.43万元,总负债216.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419.9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60.02万元。

17、大连亿享生活商业有限公司

大连亿享生活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利用互联网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保健品、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大连亿享生活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88.39万元,总负债2,840.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7.72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8,696.95万元,净利润为582.31万元。

18、金玛爱诺艾斯(大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金玛爱诺艾斯(大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企业内部管理及生产流程服务管理;利用互联网经营服装、化妆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五金交电;化妆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含报关、报检);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人工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市场调查;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房屋租赁代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金玛爱诺艾斯(大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98.34万元,总负债0.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98.17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8.83万元。

(二)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合营、联营企业。

(三)参股企业情况

表3-4: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参股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共有3家,分别为大连金玛宏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大连金玛宏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和金和百团千企实业有限公司。

1.大连金玛宏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下转19版)

(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签署日期:2017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