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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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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的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9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同兴达”)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2017年4月25日,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海通证券三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转为以大额存单的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大额存单到期后的款项自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2017年9月23日到期后的部分存款再次将其转为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对上述以大额存单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及赣州同兴达将上述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及赣州同兴达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及赣州同兴达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及赣州同兴达不得从上述大额存单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或赣州同兴达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大额存单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本大额存单不可转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同兴达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进行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