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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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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4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14:30

3、 现场会议地点:富华街龙力生物302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少博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7日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8,927,9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4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7,340,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78%;通过网络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8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5%。

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04,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0%;反对82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135%;反对82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04,7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0%;反对82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135%;反对82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许迪、赵磊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