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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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15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2: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17 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 2017 年10月1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2006会议室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028,628,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4.68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028,534,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4.6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9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0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17年9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8,551,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2%;反对: 7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9%;反对:7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尚世鸣,邓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16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5月9日召开六届董事会五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七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2日、2017年5月10日和2017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3日、2017年7月11日、2017年8月9日、2017年9月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公告编号:2017-111)、(公告编号:2017-129)、(公告编号:2017-15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2017年10月10日,“中海信托-中南建设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21,264,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88 %,成交金额为822,646,546.83元,成交均价为6.78元/股。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7-16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9月新增土地储备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在宿迁、潍坊、青岛、泰安、成都、徐州取得了8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2017年9月8日宿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2017(经)C宿城0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宿城新区,东至家天下小区,南至吉林路,西至东海路,北至家天下小区,出让面积为29,959平方米,容积率为1—2.2,土地用途为住宅。成交总价为8,997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1,365元/平方米。

2、公司在2017年9月16日潍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2016-G6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宝通街以南、潍县中路以东,出让面积为120,905平方米,容积率≤2.62,土地用途为住宅。成交总价为94,578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2,986元/平方米。

3、公司在2017年9月18日泰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2017-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北天门大街南侧,北至北天门大街,南至、东至龙泉社区服务中心,西至龙泉路,出让面积51,834平方米,容积率<2.6,土地用途为住宅。成交总价为31,095.11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2,307元/平方米。

4、公司在2017年9月19日成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WJ2016-12(251/21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温江区柳城街道新华社区,北临温泉大道,东临恒大未来城,出让面积54,126.60平方米,容积率1.5—2.5,土地用途为:地块①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并满足计入容积率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20%,且不小于人均1㎡,地块商业应集中设置,不得设置底商);地块②为二类服务设施用地。成交总价为132,612.62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9,800元/平方米。

5、公司在2017年9月19日成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WJ2016-17(251/21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温江区柳城街道新华社区,北临温泉大道,东临恒大未来城,出让面积27,354.56平方米,容积率1.5—2.5,土地用途为:地块①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并满足计入容积率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20%,且不小于人均1㎡,商业应集中设置,不得设置底商);地块②为公园绿地。成交总价为62,231.62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9,100元/平方米。

6、公司在2017年9月19日青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2017-04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兰山区蒙河路与长沙路交汇处东北,东至孝河路、政府储备地,西至蒙河路,南至长沙路,北至南昌路、政府储备地,出让面积113,366平方米,容积率≤2.5,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成交总价为126,263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4,455元/平方米。

7、公司在2017年9月28日徐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2017-7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珠江路北侧、泰州路东、闽江路南、庐山路北,出让面积65,068.60平方米,容积率≤2.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成交总价为37,914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2,331元/平方米。

8、公司在2017年9月28日青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为1703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平度市区规划经三路南侧、规划澳门路东侧,出让面积64,933平方米,容积率1—2.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成交总价为16,557.9万元,成交楼面地价为1,275元/平方米。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