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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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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CFMOTO-KTM合资合同签署
暨投资进展公告

2017-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CFMOTO-KTM合资合同签署

暨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核准,如未能获得相关批准,则新公司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

●投资项目尚需进一步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各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设立后可能会面临产业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因发展需要,拟与奥地利摩托车制造商KTM AG共同出资设立春风凯特摩托机车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新公司”),新公司建设项目拟定总投资额2600万欧元,其中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欧元,春风动力出资占总投资额51%。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14号公告。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2017 年 10 月 11 日,春风动力与KTM AG签署了《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资公司拟定名称:英文名称为CFMOTO-KTMR2RMotorcycles Co., Ltd,中文名称为春风凯特摩机车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二)项目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路

(三)建设规模:预期设计产能50,000件合资产品

(四)经营范围:工业化、制造及装配、测试并认证、批发、进出口以中国为原产地且成本具有竞争力的合资产品和KTM发动机。(上述经营范围以审批/登记机关的最终审批为准)

(五)投资总额、资本认缴及出资:

1、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26,000,000.00欧元(贰仟陆佰万欧元)。

2、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500,000.00欧元(壹仟零伍拾万欧元),由双方根据如下规定认缴:

2.1KTM共认缴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四十九(49%),即5,145,000.00欧元(伍佰壹拾肆万伍千欧元)。KTM应以欧元现汇出资。

2.2春风动力共认缴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一(51%),即5,355,000.00欧元(伍佰叁拾伍万伍千欧元)。春风动力应以等值人民币现金出资。应使用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欧元汇率中间价确定人民币出资金额。

3、双方应根据本合资合同或者董事会的决定,同时根据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出资。董事会有权要求双方根据各自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一次或者多次出资,董事会应及时提出上述要求,以便所有的出资都可以在董事会根据法律强制性规定确定的任何期限内做出。

4、任何一方未能根据合资合同有关规定出资(无论是全额还是部分),都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0.05%),自应出资之日起算,至出资之日结束。如果未能出资(无论是全额还是部分)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后的三十(30)日没有补救其行为,那么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终止合资合同。

5、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要求已经出资完毕的一方继续向公司提供任何资金或者以公司名义提供任何资金,无论是通过资本出资、保证、借款还是其他任何方式。

(六)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KTM应对生产技术负责,并向合资公司提供KTM发动机技术和/或KTM车架技术、KTM标准和KTM环境,以确保合资公司的商业运营。

2、春风动力应向合资公司提供合资合同确定的厂址以供租赁。

3、工业化和工装

3.1合资公司应对使用同一发动机排量但不同设置的、冠以 “KTMR2R”以及“HUSQVARNA MOTORCYCLES”商标的合资产品以及冠以“CFMOTO”商标的合资产品进行工业化。

3.2应根据KTM体系、KTM环境(例如:CAD、PLM)和KTM标准,对KTM发动机技术和/或KTM车架技术的进行工业化。

4、制造及装配

4.1根据KTM生产协议以及CFMOTO生产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合资公司应根据KTM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测试方法采购零部件并独家生产合资产品和KTM发动机。

4.2在合资公司新采用的产品功能的相关部件的开发中,KTM将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4.3KTM承诺为公司提供所需的技术援助,并为合资产品及KTM发动机的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七)终止:

1、在发生以下任何一个事项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采取下述第2条规定的行动:

1.1双方未能在本合资合同届满前至少提前六(6)个月达成关于本合资合同延期的协议;

1.2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在本合资合同的期限届满前终止本合资合同;

1.3本合资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者后果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正常运转,且该情形已经持续了超过九十(90)日,双方未能就合理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1.4公司无法偿还债务,且该情形持续一百八十(180)日;

1.5一方的经济利益因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受到实质性的、不可逆转的损害,在受到实质性的、不可逆转的损害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一百八十(180)日内,双方未能就防止上述损害应采取的任何调整措施达成一致意见(仅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采取第2条规定的行动);

1.6公司在三(3)个连续的会计年度遭受的亏损金额累计超过四(4)千万元人民币和/或在一(1)年内遭受了超过两(2)千万元人民币的重大亏损;

1.7对合资合同的实质性违约,且违约方收到非违约方关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的六十(60)日内,上述违约的情形未能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发出解除通知;

1.8 随时由双方书面决定的其他事项。

2、如果发生了第1条规定的任何情形,且任何一方发出了书面通知,双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2.1 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另一方或者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们)。转让价格应根据合资合同有关规定确定。

2.2 解散及清算公司。

3、如果双方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任何一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任何选定的第三方(们),非转让股权的一方有权在同等的条件下,对拟转让的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资合同项下的任何重要义务,应视为该方构成对本合资合同的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首次认缴的和/或者因增资而产生的公司注册资本,应视为该方构成对本合资合同的违约,同时,作为该方应因上述违约而承担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补充,该方应向公司支付延迟金违约金,其金额应为每延迟一日,支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0.05%),于应付未付之日起算至付款之日。

3、如果公司因任何一方对本合资合同的违约,而承担任何成本、费用、责任或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损失,那么,作为违约的结果,违约方应向公司赔偿并免于公司遭受与上述成本、费用、责任或者损失相关的损害。

4、在违约期内,双方应在其他全部方面继续履行本合资合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资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风险分析

1、新公司的设立须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如未能获得上述批准,则新公司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按规定程序在当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将积极与有关机关保持沟通,尽快完成新公司的设立。

2、投资项目尚需进一步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各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设立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合作双方将通过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决策程序等措施,防范和控制合资公司运营风险。

4、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完善产业链的探索,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经济效益不达预期、投资短期内未能获得投资回报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25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年

为充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结合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使用25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的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2017年10月9日,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现金管理1号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25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理财理财产品

5、产品收益率:2.20%/年

6、成立日:2017年10月9日

7、到期日:最低持有期7天,具体以赎回日为准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该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该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公司能够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金额外,公司目前无未赎回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