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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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3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不超过1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循环使用。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2)。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33)。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0月17 日

●备查文件

1、 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三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于2017 年 10月11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10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10月17日

●备查文件

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3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 年 10 月 16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不超过1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循环使用。

此前,公司已于 2017 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26,9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74.29万元后的净额约为 21,697.71 万元,全部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 2 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公司本次追加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使用期限至2018年3月2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期间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于 2017 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截止 2017 年 10月 16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购买3000万

元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

该笔理财已于 2017年 9月 29日到期收回。

2、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购买3500万元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

该笔理财已于 2017年 10月 9日到期收回。

3、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向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购买6500万元德清农商银行“德财富”2017年第2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期限至2018年3月2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期间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2、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10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不超过1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三星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0月17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三星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7-03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日

至2017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1)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10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333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

联系人:徐芬、杨琦

联系电话:0572-8370557

传真:0572-8469588

邮编:313213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