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尹自波、总裁王玉林、财务总监周春宁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周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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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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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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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自波
日期 2017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7-03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0月6日以通讯方式送出。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宁夏骏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注销宁夏骏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宁夏青铜峡青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注销宁夏青铜峡青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公司代码:600449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