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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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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093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1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上市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094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倩茹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095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中精密”或“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

3、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7、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投资理财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上表列示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0天。上述理财期限内不得滚动购买。

根据上述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公司于2017年8月7日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购买情况如上表所列示,公司已于2017年9月29日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因此,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累计发生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关于“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披露标准,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告日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达到应予披露的标准,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累计发生额为29,000万元,前述理财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凯中精密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凯中精密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交易余额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或等值外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定、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B68号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交易凭证、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096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授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互相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其中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针对剩余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30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互相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追加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追加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本次追加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其中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针对剩余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3日披露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凯中”)于近日与花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签订《〈非承诺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花旗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和长沙凯中提供等值美元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长沙凯中可使用最多不超过等值美元150万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当长沙凯中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由长沙凯中提供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