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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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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锐德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暨进军新能源汽车充电产业的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锐德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暨进军新能源汽车充电产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意向性约定,本次合作具体事宜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尚未确定具体项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5日,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资源整合和技术平台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在箱式变电站和充电桩的外管结构等领域进行联合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进行深度合作,打造产品层面、产业层面和资本层面等多层面、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建设和运营,引领全球交通和汽车产业的新变革。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6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法定代表人为于德翔,注册资本人民币99,757.0075万元;2009年10月成功上市,创业板第一股,股票代码:300001。

特锐德主要从事变配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利用特锐德系统集成的技术和箱变产品优势,专注箱式电力设备方向,不断通过集成创新、颠覆创新、迭代创新,创造走在行业前沿的产品,是中国最大的箱式电力产品系统集成商、电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专家、中国最大的箱变研发生产基地,完全实现工业化、工艺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取得了中国铁路市场占有率第一、煤炭市场第一、局部电力市场第一的好成绩,成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和国内箱式电力设备制造业的领军企业。

特锐德的全资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的建设、运营及互联网的增值服务。特来电采用互联网思维,依靠国际领先的汽车群智能充电技术和系统,创新电动汽车充电商业模式,致力于建设并运营全国最大的汽车充电网。通过大系统卖电、大平台卖车、大合作租车、大数据修车、大支付金融、大客户电商,建立 “让客户满意、让政府放心”的中国最大汽车充电系统生态公司,打造充电网、车联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新能源互联网。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拟通过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行业的龙头企业——特锐德在箱式变电站和充电桩的外观结构等领域进行联合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进行深度合作,打造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1+1〉2的效果。

2、合作的主要内容

(1)双方在箱式变电站和充电桩的非金属材料、结构、防护及环控系统等领域合作,特锐德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指定国恩股份为上述领域唯一的供应商;双方在箱式变电站和充电桩的外观结构等领域进行联合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通过产品和技术的深度合作,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2)双方共同探讨以产业基金投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形式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开展合作:双方探讨发起成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国恩股份与特锐德全资子公司特来电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或者增资特来电所属子公司,共同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增值服务。

3、其他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合作事项应由协议双方或各自控股的法人主体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据以实施。

三、合作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合作引入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公司与特锐德在技术、管理和市场终端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同发展。通过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机遇,借助特锐德在汽车充电产业的龙头地位,获得大量优质的投资机会,并进一步丰富公司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进军新能源汽车充电产业奠定基础。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将根据双方约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另行签署合同或协议。

2、新能源汽车充电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本次合作将有效促进双方深化产品研发升级、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但相关市场业务尚需逐步培育和开发,对公司短期收益的影响难以测算。

3、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情况。

4、关于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