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39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在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会议中心A2-2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伟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陈英毅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陈英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所任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英毅先生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会对陈英毅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经征询各有关方面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拟推荐宋云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宋云翔先生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宋云翔,男,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电自动化研究院系统研究所副所长、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系统控制分公司副总经理,国网南京自动化研究院成套设备厂厂长、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成套设备分公司总经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南京南瑞集团公司节能环保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南瑞中天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现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公司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宋云翔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宋云翔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宋云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40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00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2000)019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000056972。2003年9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3]11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0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于2000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2000)019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4645920X。2003年9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3]11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0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行章程第一章“总则”增加一条,增加内容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
现行章程第五章“董事会”增加一条,增加内容为: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现行章程第五章“董事会”后增加一章“党委”,增加内容如下:
第六章 党委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一名,可设党委副书记一至二名,其他党委委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党委对拟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推荐提名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新增了章节,后续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章程》此次修订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41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
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营指标,提升资产质量,改善融资能力,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本次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1、 原始权益人:武汉南瑞
2、 资产服务机构:武汉南瑞
3、 基础资产:武汉南瑞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
4、 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初始规模不超过3.2亿元(以本次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
5、 发行期限:不超过14个月
6、 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
7、 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8、 资金用途: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等
9、 挂牌转让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0、 计划管理人: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施罗德”)
二、专项计划具体情况
(一)交易结构
本次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由专项计划向武汉南瑞购买基础资产并向武汉南瑞支付购买款项。
(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拟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初始规模不超过3.2亿元,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14个月,实际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确定。
(三)对经营管理层授权
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整,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事宜,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实施。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介绍
交银施罗德基本情况如下:
■
目前,交银施罗德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书》(证书编号:A048-01),具备申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资格,可以从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
2016年12月31日,交银施罗德专户资产管理规模为3,301.08亿元。
四、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盘活资产存量;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五、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2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6日 14点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集团会议中心A2-31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置信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10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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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5、 联系人:周小姐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天山西路588号
联系人:仲华 邮政编码:200335
电话:021-52311588 传真:021-52311580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置信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