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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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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报告期内,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增加公司总股本,故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余少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已于2017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0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天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及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对审计事务所审计年限的管理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议,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2017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39万元(不含食宿差旅费用)。同时公司对天职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7359),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9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审计机构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牵头组建了“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以光电子发展联盟为基础,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为依托,采取“公司+联盟”模式运行。

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由光迅科技出资6,000万元于2017年1月6日设立;2017年6月1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增资方;2017年8月23日引进了8家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

2017年10月18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参加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就创新中心的定位功能、运行机制和建设目标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一致同意通过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论证。

后续,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平台能力建设,集聚行业优势创新资源;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和促进产学研用融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构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造血、自我发展”的商业模式,实现创新中心的自我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