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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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末增加51.9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珠江花园酒店期末未收回的客房、餐饮等款项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比上年度末增加347.9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预付中侨置业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末增加182.1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增加海南美豪利及广东金海,往来款项增加期末尚未收回所致。

(4)存货比上年度末减少24.5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处置创基公司全部股权,期末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上年度末增加135.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6)固定资产比上年度末增加100.7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增加广东金海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度末减少82.2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处置创基公司全部股权,期末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短期借款比上年度末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9)预收账款比上年度末减少88.4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款在本期确认了收入所致。

(10)应交税费比上年度末增加196.6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增加海南美豪利及广东金海,应交所得税及土增税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比上年度末增加49.7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计提应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利息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末减少56.2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归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13)长期借款比上年度末增加65.4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1-9月比上年同期增加58.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增加海南美豪利;房地产项目随市场变化影响,单价上升从而影响单方土增税调增所致。

(15)销售费用1-9月比上年同期增加51.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增加海南美豪利所致。

(16)财务费用1-9月比上年同期减少61.0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由于费用化利息支出减少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比上年同期减少71.5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较上年同期减少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房地产项目情况、房地产销售情况及房地产出租情况

房地产项目情况详见表1

房地产销售情况详见表2

房地产出租情况详见表3

公司名称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暑平

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表1:房地产项目情况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表2:房地产销售情况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

备注:1、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完成转让公司持有的广州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州创基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17-029)。

2、五源河休闲度假区目前处于前期策划和报建阶段,相关指标尚未最终确定。

表3:房地产出租情况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万元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7-034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7年10月17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10月20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62-366号好世界广场3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暑平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地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海南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与设立该全资子公司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其董事会人员、公司架构等安排。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7-035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丰公司”)

担保金额: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德丰公司本次人民币1.8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德丰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申请开发贷款,以在建工程或房产为抵押物,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前,公司就该笔贷款为嘉德丰公司提供人民币1.8亿元的阶段性担保。

融资主要条件如下:

1、债权人: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2、规模:人民币1.8亿元;

3、期限:2年;

4、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

5、资金用途:项目开发;

6、抵押物:在建工程或房产。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审议并决策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永和大道108号

(四)法定代表人:罗晓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86,360,000.00元整

(六)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策划: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及设计(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及其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公司的关系:嘉德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嘉德丰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8,371.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6,225.08万元;2017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44,578.6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476.87万元。以上数据经公允价值调整,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嘉德丰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4,086.1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198.06万元;2016年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72,524.6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794.45万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范围

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向嘉德丰公司提供的开发贷款1.8亿元,以及预计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在嘉德丰公司办妥在建工程或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前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担保期限

担保的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借款提前到期的,担保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嘉德丰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对外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8亿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16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42.76%。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授权对外担保总额度26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为10亿元,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为16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已使用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6亿元,已使用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1.5亿元。本次拟使用1.8亿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使用后的2017年对外担保授权额度为16.7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为6.7亿元,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为10亿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7-036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房地产项目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销售面积32,953.78平方米,同比下降63.59%;实现销售金额63,715.88万元,同比下降49.33%。

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在售、在建项目累计开工面积2,395,634.26平方米,累计竣工面积1,992,993.86 平方米。2017年第三季度,广州珠江嘉园项目新增竣工面积155,539.00平方米;广州珠江颐德大厦项目新增竣工面积58,745.00平方米;合肥中侨中心项目新增竣工面积119,440.73平方米。

二、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房地产出租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酒店及公寓、商业物业、住宅及停车场可供出租总面积138,882.86平方米,酒店及公寓可供出租客房套数241套,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物业经营收入2,228.30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公司代码:600684 公司简称:珠江实业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