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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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湖南高星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5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湖南高星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与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立东升实业”)签署了《湖南高星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和立东升实业以10,214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公司持有的湖南高星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星物流公司”、“标的公司”)51%股权,详见2017年9月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2017-50《关于转让湖南高星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现将上述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星物流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交易价款10,214万元。

2、交易标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进展情况

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高星物流公司仍欠公司借款、应付未付往来款项合计57,739,568.05元。和立东升实业须将上述款项支付到高星物流公司,并由高星物流公司偿还给本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立东升实业已支付上述款项合计42,368,841.05元,余额15,370,727.00元尚未支付。

2017年10月20日,公司与和立东升实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和立东升实业应代高星物流公司支付的剩余欠款、往来款项事项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在取得标的公司原项目开发过程中个别单位停工、误工等损失的最终补偿金额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和立东升实业按照剩余往来款项减去公司按51%股权比例承担的补偿金额后的余额向公司进行支付,上述补偿金额预计不超过3,040,331.85元。该笔余额支付到位后,双方往来款即全部结清。

公司将根据股权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有关信息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