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彭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宗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海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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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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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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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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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桦文化”)之100%股权及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纯传媒”)之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2017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由原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变更为现金收购华桦文化及元纯传媒的部分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改为现金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2)、《关于收购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1%股权及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1)。对于上述现金收购事项,元纯传媒与华桦文化分别于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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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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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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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彭朋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87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彭朋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刊登于www.cninfo.com.cn,2017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公告编号:2017-8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年10月23日上午 10: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朋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三季度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核意见: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9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