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5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7年10月18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

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名称正式变更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此,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中发科技”变更为“文一科技”,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本次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才能完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

公司经营层的薪酬方案系参照相关地区及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经营层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公司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6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 文一科技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中发科技”变更为“文一科技”,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会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6年6月1日发生变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全称进行了变更,并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现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称正式变更为“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此,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中发科技”变更为“文一科技”,公司证券代码不变。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状况及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才能完成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