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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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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虞阿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荣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山西经销客户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发生大额应收款风险事件,涉嫌诈骗,该案件已经一审判决:(一)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共同退赔明牌公司人民币4331.39802万元;(二)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10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5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57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