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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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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2017-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7-13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8%)的股东问泽鑫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问泽鑫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问泽鑫;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3%;(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问泽鑫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问泽鑫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问泽鑫先生基于对公司战略转型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承诺自2016年1月1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问泽鑫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问泽鑫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问泽鑫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9%;问泽鸿先生及问泽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7%。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问泽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问泽鸿先生及问泽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5%;问泽鸿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问泽鑫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公告编号:2017-13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叶振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叶振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叶振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增持目的: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所做出的决策;

3、增持方式:增持人将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5、增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资金来源:增持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实施期限:自2017年10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二、增持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人叶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增持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叶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