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建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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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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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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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王育兵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各位监事一致同意王育兵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待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7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浙商证券合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