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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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7-08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0,631,250股,占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8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2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发行价格为30.86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3,335万股。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33,3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为266,700,000股。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为公司当时总股本266,7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66,750,000股。

2015年5月27日完成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63,298,106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30,048,106股。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0,048,10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71,129,886股。

2017年9月29日完成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567,590,851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38,720,737股。

截至目前,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998,170,253股,占总股份比例为39.3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2012年3月27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其中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才聚”)持股4,200,000股,三才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一步承诺: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三才聚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经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及2016年第一次减持后,现持股数为42,525,000股。

2、2015年5月27日公司完成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三才聚认购5,023,659股,经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后增至13,563,879股。针对第一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三才聚承诺:自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认购的股份。截至目前该笔股份尚在锁定期。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0月27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6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88%。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合伙企业股东1人,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首航节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首航节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