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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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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 月9日15:00至2017年1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17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议案》。

4、《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所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要求,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股份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9:00-17:00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顺灏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通讯邮箱:chenjiemin@shunhaostock.com

联 系 人:陈洁敏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顺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股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投票指示如下: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