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炎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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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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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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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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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炎康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