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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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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行15名董事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行法定代表人田国立、首席财务官许一鸣、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方秋月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信息

2.2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2.3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净利润和于2017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2.4 于2017年9月3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及股东持股情况表

2.4.1于2017年9月30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8,034户,其中H股股东46,723户,A股股东311,311户。

2.4.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 H 股1,611,413,730股和1,015,613,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2,000,000,000股,其中550,000,000 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以及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50,000,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1,762,605,134股。该股份中也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

4. 截至2017年9月30日,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所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4,131,000 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 股,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00 股,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12,000,000 股。

2.5 于2017年9月30日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2.5.1于2017年9月30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由于此次发行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截至报告期末,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代持人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的获配售人持有优先股的信息。

2.5.2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也不涉及派发优先股股息事宜。本行于2017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并将于2017 年12月18 日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共计157,583,333.33 美元(折合约10.45亿元人民币),扣除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141,825,000 美元,税后股息率4.65%。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3.1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于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220,539.4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902.38亿元,增长5.20%;负债总额203,453.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712.66亿元,增长5.01%。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27,571.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000.85亿元,增长8.51%。其中,本行境内公司类贷款64,466.89亿元,个人贷款50,285.18亿元,票据贴现1,184.12亿元;海外和子公司贷款11,634.98亿元。

客户存款 165,025.9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996.80亿元,增长7.14%。其中,本行境内定期存款 71,059.50 亿元,活期存款87,864.37 亿元;海外和子公司存款 6,102.08 亿元。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余额为1,909.4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2.59亿元。不良贷款率1.50%,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62.91%,较上年末上升12.55个百分点。

股东权益总额17,086.2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89.72亿元,增长7.48%。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为16,921.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56.38亿元,增长7.34%。

于2017年9月30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4.67%,一级资本充足率12.9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84%,均满足监管要求。

3.2利润表项目分析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022.73亿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012.42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91%和3.8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25%,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52%。

利息净收入3,333.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5%。净利差为2.03%,净利息收益率为2.16%,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06和0.10个百分点。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36.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其中,银行卡、电子银行、理财等产品发展良好,收入持续增长;部分基础结算、代理及咨询类产品受服务收费减免以及市场等因素影响,收入同比下滑。

业务及管理费为1,060.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65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下降0.32个百分点至23.80%。

所得税费用482.6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44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9.26%。

4重要事项

4.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行全资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开业。

本行境内优先股发行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详情请参见本行2017年9月5日和9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4.4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ccb.com)。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田国立 许一鸣

董事长 首席财务官

(法定代表人)

方秋月 (公司盖章)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田国立 许一鸣

董事长 首席财务官

(法定代表人)

方秋月 (公司盖章)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田国立 许一鸣

董事长 首席财务官

(法定代表人)

方秋月 (公司盖章)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录二 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1.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自2014年4月2日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其中,对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须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2012〕第1号)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4〕第2号)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息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息

2. 杠杆率

于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的杠杆率为7.12%,满足监管要求。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的本集团杠杆率信息

1.杠杆率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算,一级资本净额与本集团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口径一致。

2.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调整后表内资产余额+调整后表外项目余额-一级资本扣减项。

3. 流动性覆盖率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要求,自2017年起,商业银行应披露流动性覆盖率的季度日均值。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本集团2017年第三季度流动性覆盖率92日平均值为117.44%,满足监管要求。与第二季度相比,上升4.09个百分点,主要因为现金净流出量比第二季度减少1,215.66亿元。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