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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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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萧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洪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锁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说明

2017年6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缘集团的通知,康缘集团于2017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不低于2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详见2017年6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017年7月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缘集团通知,康缘集团于2017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了公司股份35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本次增持后,康缘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70,63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8%。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2.90%。(详见2017年7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2017年7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缘集团通知,康缘集团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了公司股份1,631,066股,占公司总股本0.26%。本次增持后,康缘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72,261,728股,占公司总股本27.94%。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3.16%。(详见2017年7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2017年7月1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缘集团通知,康缘集团于2017年7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了公司股份6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本次增持后,康缘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72,947,428股,占公司总股本28.06%。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3.27%。

截止本报告期末,康缘集团共计增持公司股份3,530,966股,占公司总股本0.57%。

2、关于控股股东股改限售股及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说明

2017年9月8日,控股股东康缘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153,232,346股、2007年度公开发行限售股3,064,648股,合计156,296,994股上市流通。(详见2017年9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3、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的说明

2005年4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萧伟先生于换领居民身份证时,身份证中姓名由“肖伟”变更为“萧伟”,公司原营业执照登记法定代表人名称一直为“肖伟”未予以变更。为使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法定代表人名称与萧伟先生居民身份证登记名称保持一致,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伟”变更为“萧伟”。同时,根据营业执照的变更,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中法定代表人“肖伟”统一变更为“萧伟”。 (详见2017年9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4、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说明

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在公司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吸入制剂、酊剂(外用)”的制造,并根据上述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详见2017年9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2017年10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营业执照变更事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萧伟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7-04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颗粒剂、冲剂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2.4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90.86%,主要系本报告期芪葛颗粒、杏贝止咳颗粒销售额增长所致;

(2)口服液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8.5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58.38%, 主要系本报告期金振口服液销售额增长所致。

二、2017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41,122.05万元,同比增长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99.61万元,同比增长2.73%。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57 公司简称:康缘药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