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正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世强先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建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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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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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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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产负债表科目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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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科目变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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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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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6日公司披露,本公司与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之间的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一案,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16)浙执2号之六],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全额收到浙江省高院对上述民事执行案件执行款。(临2017-031)。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于2015年7月为维持公司股价稳定的承诺(临2015-027),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8日以其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49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989%。至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于2017年5月8日披露的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临2017-21),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2017年9月14日,分别披露了《钱江水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17-35)、《钱江水利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4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00,786,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正洪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2017-05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分行业:
1、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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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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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283 公司简称:钱江水利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