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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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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雪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8,967,851 股, 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额变更为3,248,913,588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投资建材产业园和医药产业园投入所致。

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房地产项目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应付债券规模减少使应计利息减少。

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股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

资本公积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联营企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联营企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应收账款收回和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产业园项目和取得子公司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设立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7日上午9时,亚泰集团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在亚泰大厦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7年第14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发展的需要,现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设立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的零售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017年9月6日,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2、收购北京永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权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永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告详见2017年8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17年10月16日,北京永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已更名为“北京亚泰永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3、转让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2017年8月17日上午9时,亚泰集团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在亚泰大厦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7年第16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健康医药”)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营范围为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内部整合的需要,现同意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亚泰健康医药75%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均为人民币3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亚泰健康医药25%股权;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均持有亚泰健康医药15%股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金安”)成立于2012年11月,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等,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金安的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对亚泰金安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亚泰金安注册资本将增至5,000万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017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7年9月1日,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4、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整理项目出让

2017年9月27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整理的武清泉洲水城项目的津武(挂)2016-065号地块、津武(挂)2016-066号地块、津武(挂)2016-068号地块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完成竞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计,上述三块土地出让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232,104万元,净利润64,7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25.85%)。

2017年10月11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整理的武清泉洲水城项目的津武(挂)2016-067号地块、津武(挂)2016-070号地块、津武(挂)2016-071号地块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完成竞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计,上述三块土地出让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210,837万元,净利润56,83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4.0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整理的武清泉洲水城项目的6块土地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不含税)442,941万元,净利润121,53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6块土地尚不具备确认收入条件,如2017年四季度达到确认条件,公司2017年度业绩将会大幅增长。

公司名称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尚龙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7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王友春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李玉先生、黄百渠先生、马新彦女士分别委托董事翟怀宇先生、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周佰成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意向受让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以不高于3.45亿元的价格受让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圣地产”)30%股权及吉林如一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圣地产19%股权(公告详见2017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中圣地产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址为吉林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0万元,其中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吉林如一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9%股权。中圣地产现拥有位于吉林市丰满区阿什村28万平方米项目的土地开发权(亚泰凇山湖项目,预计总可售面积约40万平方米),现已经通过政府挂牌方式获取一期住宅开发用地约7.3万平方米,剩余可开发土地约20.7万平方米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在2018年年底前以土地挂牌的方式全部获取。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审字[2017]163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圣地产总资产为561,418,693.77元,总负债为572,240,746.77元,净资产为-10,822,053.00元,2016年度中圣地产实现营业收入238,499,798.55元,净利润28,330,521.57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审字[2017]1749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7月31日,中圣地产总资产为572,243,039.82元,总负债为570,327,209.66元,净资产为1,915,830.16元,2017年1-7月中圣地产实现营业收入92,298,393.32元,净利润12,737,883.16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7)第14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中圣地产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31,702.25万元,较中圣地产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评估增值31,510.67万元,增值率16,448%;采用市场法评估中圣地产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7,858.54万元,较中圣地产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值评估增值17,666.96万元,增值率9,222%。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值31,702.25万元作为中圣地产股权受让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公司地产产业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9,510.68万元、6,023.43万元受让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圣地产30%股权及吉林如一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圣地产19%股权。股权受让完成后,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中圣地产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7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6日下午14:00;

2、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7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7年8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4-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7年8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7-9项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7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附件1: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