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宣国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9月份,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16,409.80万吨,同比增长10.46%。其中,矿石完成运量8,409.43万吨,同比增长0.23%;钢材完成运量1,295.93万吨,同比增长6.74%;煤炭完成运量5,151.83万吨,同比增长29.58%;其他货种完成运量1,552.61万吨,同比增长21.65%。

2017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930.42万元,同比减少4.61%;实现利润总额137,543.80万元,同比增长1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0,206.18万元,同比增长14.6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4元。

单位:人民币元

变化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降低36.97%,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上年资产重组现金对价及购买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长228.54%,一是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贸易分公司期末预付货款增加,二是公司本期预付工程项目建设款所致。

(3)应收股利较上年期末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应收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长53.37%,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期货业务缴纳期货保证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降低56.49%,主要系公司年初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本期缴纳增值税所致。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长142.39%,主要系公司本期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增长106.62%,主要系公司计提2017年三季度尚未发放的工资所致。

(9)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降低89.58%,主要系公司本期兑付超短期融资券支付利息减少所致。

(10)应付股利较上年期末增长100.00%,主要系子公司唐山外轮理货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会决议已分配但本期未支付的股利所致。

(11)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降低87.40%,主要系本公司支付上期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款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集装箱购置款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本期末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降低99.82%,主要系公司本期兑付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所致。

(14)递延收益较上年期末增长131.28%,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收到25万吨级内航道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1亿元所致。

单位:人民币元

变化原因说明: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207.51%,主要系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将本期企业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3.95%,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唐山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相关装卸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44.02%,主要系公司上年度陆续偿还银行借款,兑付超短期融资券后,本期财务费用减少。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29.22%,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78.71%,主要系公司上年度资产重组后,本期新增确认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收益、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2016年分红及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期货业务收益所致。

(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与收入相关的增值税返还款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76.18%,主要系本公司上期收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补贴资金,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期确认客户违约金收入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降低91.25%,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诉讼赔偿款的预计负债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3.21%,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本年度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集团本部第四港池通用散杂货泊位本年开始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期公司业务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降低35.45%,主要系子公司效益影响少数股东损益同比降低所致。

单位:人民币元

变化原因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收到增值税返还所致。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回期货保证金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96.35%,主要系公司上年度资产重组后,本期收到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98.93%,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拍卖运输设备收到拍卖款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22.48%,一是公司支付上年资产重组的现金对价及购买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二是公司支付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款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支付上期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款及公司之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存出期货保证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期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00%,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87.87%,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上年同期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50.30%,主要系公司本期兑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1)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降低4960.50%,主要系本期外币金额及汇率变动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一期工程的议案》,具体详情详见2016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一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全部工程计划2017年底完工;同时,三港池通用泊位改造二期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第四港池25万吨级航道工程及煤炭储运堆场工程建设按照计划正在顺利推进。

为了理顺资产产权关系,保证项目投资主体与资产产权主体相一致,为后续工程建设奠定基础,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23#-25#多用途泊位相关资产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中转储运堆场海域使用权的议案》。具体详情见2017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唐山港京唐港区23#-25#多用途泊位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中转储运堆场海域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23#-25#多用途泊位相关资产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中转储运堆场海域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详情见2017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具体详情见2017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唐山港京唐港区23#-25#多用途泊位相关资产及煤炭中转储运堆场海域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资产的交割及支付手续等相关工作。

为了实现唐山港京唐港区集装箱运输业务的统一规划、运营、管理,确保在“十三五”末实现500万标箱战略目标,按照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资合同》约定,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26#-27#泊位及其配套资产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详情见2017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26#-27#泊位及其配套资产和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26#-27#泊位及其配套资产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详情见2017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详情见2017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唐山港京唐港区26#-27#泊位及其配套资产和唐山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资产及股权的交割及支付手续等相关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宣国宝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7-04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出席董事1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报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准则”),要求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新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增强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唐山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同意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23#-25#多用途泊位的议案》。

经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23#-25#泊位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及已经建成的临时堆场等相关资产。目前,相关的资产交割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由于公司近几年承运的汽车、件杂货等新兴货种发展迅速,已经达到一定的吞吐量规模,同时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致力于优化整合唐山港京唐港区集装箱运输资源,有效提升京唐港区集装箱业务竞争能力,目前港口件杂货、集装箱装卸能力已显不足。为了缓解港口装卸能力不足问题,适应集装箱及汽车、件杂货等新兴货种的发展趋势,满足腹地物流业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收购23#-25#多用途泊位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对23#-25#多用途泊位初步设计的批复,该项目拟建设2个7万吨级和1个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分别按靠泊10万吨级和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和建设,远期调整为集装箱泊位),其中3万吨级泊位兼顾滚装汽车运输功能;码头岸线长度为94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集装箱 30万标箱、木材40万立方米、钢材200万吨、大件10万吨、汽车6万辆。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24,431.07万元,其中3659.41万元前期建设投入已经完成,拟继续投资120771.66万元,用于支付新征土地出让金以及补充勘察、施工、监理等相关费用,项目预计在2017年底前开工,2019年上半年交工。工程投资拟通过自有资金投入、银行借款等多种方式解决。经可研报告预测,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11.2年,项目全部投资和资本金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9.13%和8.06%。

本项目建成后,将对唐山港京唐港区的发展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满足港区功能布局和功能调整的需要,缓解现有码头通过能力不足的矛盾,大幅度提高京唐港港区集装箱、汽车等货物运输能力。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7-04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名,实出席监事12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审议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17-04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列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本次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本次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000 公司简称: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