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虞启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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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持续发展、KSS和PCC(原TS)并表以及新兴业务如新能源汽车(BMS)、车载互联和主动安全(ADAS)快速发展,使整体营收保持较高增长。
报告期内,BMS业务获得国内南、北大众新能源平台车型项目订单;车载互联业务获得德国大众,国内南、北大众的下一代车联网平台项目订单;主动安全(ADAS)业务获吉利新平台项目订单;公司在法兰克福车展上展示了最新高度集成一体化的HMI系统,继续代表行业最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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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持续发展、KSS及PCC(原TS)并表以及出售智能制造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使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实现归母净利润约8.87亿,其中出售智能制造业务产生投资收益约3.7亿。
新兴业务如新能源汽车(BMS)、智能互联和主动安全(ADAS)营收增速较高在总营收中的占比明显增加,但尚处于投入期,净利率较其它业务略低,对净利润有一定影响。
公司因参与高田项目,同时对KSS进行进一步整合,产生了一定的项目和中介服务费用。
总资产:主要原因为归还借款导致了总资产的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主要原因为净利润增长所致。
净资产收益率:相对去年同期,报告期内因非公开发行导致股本数增长,因此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下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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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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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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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科目下降主要为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上升的差异主要为应收增值税的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主要为股权投资的处置。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为新增投资尚未完工所致。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下降主要为归还借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为短融到期归还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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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营业收入: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KSS和PCC(原TS)并表以及新兴业务如新能源汽车(BMS)、车载互联和主动安全(ADAS)快速发展,使整体营收保持较高增长。
营业成本: 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KSS及PCC(原TS)并表和新业务尚处于投入阶段所致。
营业利润: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KSS及PCC(原TS)并表以及出售智能制造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
利润总额:主要原因为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主要原因为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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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7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99,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23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KSS及PCC(原TS)并表所致。
2017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04,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4,26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期收购KSS及PCC(原TS)导致投资支出较大。
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467,402万元,比上年同期多流出1,006,15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会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2、2016年公司完成对美国KSS和德国PCC的收购,2017年公司实现对KSS和PCC财务完全并表,增加上市公司的业绩。
3、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顺利实施,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借入并购贷款,公司同期承担财务费用较高,公司在完成非公开发行后逐步偿还了银行并购贷款,财务费用明显降低。
4、公司转让Preh Automation 100%股权取得投资收益。
5、为KSS和PCC并购后的整合和扩张增加投入。
6、因KSS和PCC的合并报表增加了报告期间的合并公允价值溢价分摊,对当期利润有一定影响。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7-04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7-04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5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会议由郭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事先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17-04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用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与公司服务合同到期,现根据公司业务国际化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议,认为毕马威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毕马威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5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瑞华进行了沟通,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在执业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对瑞华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企业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台港澳投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4、注册资本:10,270.7万人民币
5、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毕马威是中国内地首家获准合资开业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成员所遍布全球15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189,000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是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现持有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88),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毕马威的执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毕马威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毕马威的相关资质材料,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7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7日
至2017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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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上述议案;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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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4日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4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 2017年11月14日13:00-17:00,将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
2、邮编:315040
3、联系人:俞先生
4、电话:0574-89076621
5、传真:0574-87402859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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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