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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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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崇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来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崇舜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林筱诚先生、独立董事陆金龙先生、独立董事马贵龙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7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推进无锡金融产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优化地区金融结构和投资环境,助推无锡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拟牵头设立无锡金投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无锡金投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参股比例不超过10%。该参股公司的设立尚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其他出资方尚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段振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相关公告请阅2017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17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26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赵学忠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段振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附件:

段振威先生简历

段振威,男,1973年6月生,本科学历。曾任美的电器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裁,美的电器冰箱事业部副总裁,海尔电器家用空调事业部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以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快车A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收回的情况

本次公告日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三)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的情况

本次公告日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的情况如下:

(四)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中信银行,公司与中信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银行账户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用于短期理财,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资金安全为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在授权金额范围内,独立董事已在上述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58,45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87 公司简称:新日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