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彭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小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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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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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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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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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与公司自然人股东赵芝虹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为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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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简称“产业中心”)所持有的电广传媒23614.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6.66%)无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产业中心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产业中心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因此,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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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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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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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前三季度扶贫总投入200万元,主要是两个项目,一是支持张家界市慈利县慈利小学新建校舍100万元,二是支持郴州市桂阳县社会主义新农村项目100万元。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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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继续跟踪龙山县里耶镇杨家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7-4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