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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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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章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章鹏

日期 2017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7-02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7 年截至三季度末的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作参考,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