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总裁俞仕新先生、总会计师高民和先生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司开铭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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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基本每股收益去年同期数,已按转增股份数与去年同期回购股份数作相应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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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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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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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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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
2017年2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公告见2017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2017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具体内容见2017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7月11日、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公告见2017年7月12日和2017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05号),具体公告见2017年9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具体公告见2017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2017年1月25日、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公告见2017年1月26日和2017年2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5月24日,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232号)。根据该函,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17年9月8日,公司完成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具体公告见2017年9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16年8月3日、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公告见 2016年 8月4日和2016年8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2017年8月30日届满,具体公告见2017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7年9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华福证券根据持有人意愿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进行了部分减持,共减持13,537,900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0,303,5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9%;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0,500,7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6%。
4、全资子公司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情况
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其他六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具体公告见2014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报告期末,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设立尚需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出资。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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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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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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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一、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精准扶贫的国家战略,公司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咏担任组长,公司领导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工作。
二、继续对接帮扶贫困县。5月11日和6月21日,公司分别与寿县、太湖县签署了2017年的《对口帮扶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公司将在2016年的捐赠和帮扶基础上,再向寿县捐款200万元、向太湖县捐款4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经累计向太湖县捐赠扶贫资金700万元,向寿县捐赠扶贫资金350万元。
三、选派干部驻村帮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选派了宿州汴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孙巩固作为集团公司扶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到灵璧县杨疃镇一里王村任职,积极帮助一里王村做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9月12日,公司领导深入一线,赴灵璧县一里王村就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研。
四、继续做好高校捐资助学。公司从2016年起每年拿出620万元在省内16所高校设立“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10所高校设立“国元证券奖助学金”,重点资助和奖励贫困大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公司今年已向各高校捐资160万元。
五、“雪莲花爱心基金”常态化献爱心。6月初,投行总部“雪莲花爱心基金”向宁夏吴忠市和中宁县的贫困学生捐赠20万元。投行总部于2012年年初成立“雪莲花爱心基金”至今,已累计向西藏、新疆等地区捐款6次,累计捐款超过130万元。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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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将在此前已经开展的各项扶贫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扶贫工作:一是精准把握政策、精准目标定位、精准制订措施、精准资金投向、精准推进各方面工作;二是加大对贫困县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引入、发行绿色债券等方面的服务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公司产业基金、区域股交中心等资源优势,助推贫困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四是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的智力优势,不断提升挂职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助学扶贫、大病救助、光伏扶贫和消费扶贫的力度,为贫困户切实增加收入来源。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 咏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公告编号:2017-06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