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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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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向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春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为公司2017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1-9月合并利润表、2017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1,130万元的价格向东银控股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合农和重庆农丁各51%股权。2017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东银控股支付的股权转让首付款400万元;2017年7月,上海合农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且收到东银控股向本公司支付的上海合农股权转让尾款410万元;2017年8月重庆农丁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且收到东银控股向本公司支付的重庆农丁股权转让尾款320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期初账面价值是指公司2017年7月1日的账面价值。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第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向志鹏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3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基于2107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走势以及对未来销售回款的预测,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35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开展该项业务是为实现套期保值,降低或避免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2017-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3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

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油机公司”)的出口业务占比较大,以美元为主的结算业务较为频繁,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两家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二、业务主要内容

1、远期结汇品种

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的外汇币种为美元,交割期与销售收入回款期匹配,且金额小于预测外汇回款金额。

2、业务期间和远期结汇金额

基于对未来外汇回款金额预测,两公司将根据外汇市场的波动、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对未来的预判,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本次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额度情况如下: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汇,两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 金,该保证金将各自使用两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该公司的授信额 度。

三、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目前出口业务占比较大,产品外销占比50%左右,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近年来,汇率震荡幅度较大,公司经营成本也受此影响。根据当前汇率报价,再对比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可以尽量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外汇波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四、业务的前期准备情况

1、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的审批流程、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后续管理等相关内容。

2、公司及子公司已配备专门人员操作远期结汇,严格执行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若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可能造成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跟踪分析,尽量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并可采取与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加强应收账款回笼,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原则

1、公允价值分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市场成交活跃,公司按照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确认公允价值。

2、会计核算原则: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远期结汇进行确认、计量及会计核算。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通过开展远期结汇降低汇率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