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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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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俊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7 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7 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厂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蔡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7 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7-06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吸引人才,拟出资人民币5983.46万元在深圳市前海合作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此次设立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4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制作、复制、发行: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9年4月25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注册名称:实丰文化创投(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薛莉

注册资本:5983.46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科技创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信息资源开发;动漫及网络游戏研发与创作;文化活动策划。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在深圳前海设立子公司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吸引人才,保存公司在行业内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另外公司将借助此区域优势未来打造成为公司研发中心、证券投资中心以及营销中心,为未来公司业务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拟设立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均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注册资金为5983.46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为100%,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子公司尚处于拟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但从长期来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7-06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赖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其本人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下属子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辞职后赖洪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赖洪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赖洪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9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