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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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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John Fan (范祥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John Fan (范祥福)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Danny Ho(何荣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8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水井坊营销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1民初1370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尚未结案。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John Fan (范祥福)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7-29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7日收到Vinod Rao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Vinod Rao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Vinod Rao先生在担任公司领导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临2017-3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19号水井坊博物馆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Joseph Tcheng(陈寿祺)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何潼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永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范祥福先生、财务总监Danny Ho(何荣辉)先生、副总经理许勇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一名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选举Preeti Arora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Preeti Arora女士毕业于德里大学金融学院,财务控制硕士,国籍印度。历任宝洁(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区战略总监、亚太区销售财务总监、东南亚区财务总监及宝洁(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帝亚吉欧新加坡PTE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总监。

2、 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何潼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79证券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7-31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2017年1-9月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2017年1-9月酒类产品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2017年1-9月酒类产品按经销商情况

单位: 个

4、2017年1-9月酒类产品收入及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779 公司简称:水井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