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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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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秋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0.13%,主要系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致使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长32.46%,主要系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客户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152.07%,主要系本期将于一年内到期的信托理财产品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38.58%,主要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47.1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计提尚未结算的经销商折扣增加,致使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96.88%,主要系上年度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归还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6.45%,主要系上年末预收经销商货款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91.97%,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1.70%,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亏损,致使期末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10)税金及附加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137.79%,主要系公司原缴纳的消费税及附加由受托加工单位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及附加计入委托加工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变更为按照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核定生产企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方式,缴纳的消费税及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致使本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

(11)财务费用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33.68%,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36.03%,主要系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96.90%,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支出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47.90%,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发生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49.13%,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本期亏损金额减少所致。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258.04%,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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