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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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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因2017年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了股票股利,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按调整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重新进行了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44.31%,主要系期末持有的短期股票投资较年初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65.07%,主要系本期增加应收销售药品货款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216.27%,主要系本期增加预付购买原材料款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98.04%,主要系本期部分定期存款利息到期收回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77.69%,主要系本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回申购保证金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43.2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112.07%,主要系子公司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92.5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72.62%,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4.09%,主要系期末应交的增值税较年初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34.67%,主要系期末应付的业务往来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46.00%,主要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30.00%,主要系本期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894,438,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长54.32%,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本公司按权益法调增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2.25%,主要系本期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60.08%,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0.13%,主要系本期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4.7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82.22%,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亏损所致;

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02.70%,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本公司按权益法调增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5.96%,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8.06%,主要系本年偿还短期借款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36,2017-04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1,3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事项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017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0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三季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战略,因人因地施策,为贫困地区群众创造和提供就业岗位。通过持续加大医药产业投资力度,实现自身发展辐射带动地方产业,带动边疆贫穷少数民族地区增收致富。

2、上市公司三季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未来工作中将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和创新思路持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重要作用,围绕医药产业引导农户从事相关的养殖、种植行业,以产业扶贫为主积极开展科学扶贫工作,拓宽贫困群众致富增收渠道从而实现精准脱贫。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7-05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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