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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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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义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绍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绍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股转债”债券未进行登记。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委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安桥-领先科技589.6 万股已经全部出售,收回资金70,866,828.52 元,公司已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上述“股转债”形成的债务本息。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偿还股转债务合计38,955,323.11元,(其中本金22,433,172.00元,利息16,522,151.11元含税)元,尚余7,171,340.93元未付。

2、2013年8月7日全资子公司与临湘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就临湘市码头物流项目、天然气船用LNG加注站等项目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该项目的危化品码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2013年8月13日全资子公司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就苏州宿迁市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及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署签署了《宿迁天然气项目投资协议》,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中石油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同意从宿迁分输站按不调压的方式向我公司规划建设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供应天然气。目前已经成立宿迁金鸿天然气公司。

4、2014年8月14日本公司就位于衡山县与衡阳县交界处的界牌瓷业托管资产出让事宜与衡阳市政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截止报告期末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2015年4月20日签署《原湖南界牌陶瓷总厂界牌片生产经营性资产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我方已预付10,000万元,待资产过户完成后,再付余款9,8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支付了15,000.01万资产购置款和采矿权受让款。相关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5、2016年3月16日本公司与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及能源创新、能源互联网、智能能源、智能环保等多个能源利用领域实施全面战略合作达成合作意向。截至到报告期相关分布式能源项目均在洽谈中。

6、2016年4月14日本公司与梁金达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其控制下的80座加油站达成合作意向。截止到报告期末,相关合作事项均在洽淡中。

7、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发行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00%。 2017年8月28日公司支付自2016年8月27日至2017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 共计4000万元。

8、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金鸿控股”,详情请参阅2017年9月13日披露的《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详情请参阅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义和正着手办理此次增持相关工作,并承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3亿元。

公司将继续关注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陈义和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详情请参阅5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编制完毕,并已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与洽谈,待相关事宜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