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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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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预付帐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5.65%,主要原因为预付水电费增加;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25.50%,主要原因为应收隧道投资补贴款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61.36%,主要原因为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0.05%,主要原因为本期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南太子湖四期改扩建等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公司长期摊销费用摊销所致;

6、其它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1,804.61%,主要原因为公司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52.94%,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运营及建设资金所需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项;

9、预收帐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494.31%,主要原因为公司预收设备款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7.78%,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年计提的应付工资及奖金已支付;

11、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2.8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发行第二期公司债后,使得债券利息增加;

1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08%,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通知,从2016年5月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及印花税等税金从管理费用内划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内核算;

13、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7.63%,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增加;

1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93%,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部分污水处理历史欠款收回导致计提的坏帐准备减少763万元,本年无此项因素影响;

15、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9.15%,主要原因为公司投资的武汉汉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

16、其它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从2017年起将隧道公司营运成本费用补贴和增值税退税本期发生额列入“其他收益”科目;

17、营业外收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7.44%,主要原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从2017年起将隧道公司营运成本费用补贴和增值税退税本期发生额列入“其他收益”科目,上年同期在此科目核算;

18、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增加52.29%,主要原因为利润总额增加;

19、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8.22%,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净利润减少;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8.63%,主要原因为本期污水建设项目投资支出增加及新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使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4.76%,主要原因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融资需要,排水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以上三家银行统称“银团成员行”)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不超过360,000万元,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公司拟为排水公司此次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银团成员行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同时,排水公司以其拥有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对武汉市水务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9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8月26日、9月12日公司相关公告)

2、2017年9月1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府通告,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日零时止,通行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通行费。根据该通告,公司2017年隧道补贴收入及经营业绩未受到影响。但由于政府通告中未明确自2018年起隧道公司原有营运模式及盈利机制是否调整,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9月14日公司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思

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公告编号:临2017—042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注:由于公司无供水管网,公司生产的自来水均销售给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

二、污水处理业务

注:表中平均污水处理服务费为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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