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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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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58 公司简称:重庆水务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世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祥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注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注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新增10亿元保本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且到期收回20亿元保本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所致;

注3: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工程施工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新增22亿元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且到期收回8亿元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所致;

注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收回营山一环路项目工程款11,560万元所致;

注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工程项目备品配件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缴纳上年计提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及附加所致;

注8: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15亿元“12渝水务”公司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注9: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孙公司重庆市巫溪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县政府资产移交配套资金288万元所致;

注10: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划付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政性资金所致;

注11:主要原因:一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转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会计准则对其按公允价值进行核算;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的变动。

(2)利润表

注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计提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附加所致;

注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其中:年初至报告期末外币借款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收益937.16万元,而上年同期外币借款按当期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损失14,463.48万元;

注3: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较年初减少而引起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所致;

注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绩变动所致;

注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返还所致;

注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发生公益性捐赠50万元以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等因素所致;

注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计提增值税返还的所得税所致;

注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转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会计准则对其按公允价值进行核算;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的变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第三个结算期已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已向重庆市财政局申请延期报送第四期价格核定方案并获得重庆市财政局同意。截止报告期末,重庆市财政局对第四期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核定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在第四期价格核定前,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件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水务集团第三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有关事宜的批复》(渝财建[2014]832号)有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将暂按第三期结算价格计算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差额部分待第四期价格核定后30日内进行结算。

2、增值税缴纳情况: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财税[2015]78 号文的要求,以及2017年3月由重庆市政府牵头,召集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水务资产公司及本公司专题研究并最终明确的重庆市财政集中采购的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计缴方式,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累计缴纳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的重庆市财政集中采购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增值税73,019.76万元,并已累计收到增值税退税款42,137.41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增值税退税款计入当期损益。

此前,公司已恳请市财政局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和市财政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公司实际承担的污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予以补助,以消除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所实际承担的以前年度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世安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7-056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公司2017 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自来水板块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含税价,不含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二、污水处理板块

注:1、表中平均水价为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2、重庆市大足区的污水处理量及结算量仅为公司控股子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的数据;去年同期数仅为该公司2016年6-9月份的数据。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