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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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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洪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洪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国定

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编号:临2017-03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股份”)拟出售部分设备类固定资产,受让方为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共创”),本次标的出售金额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定,合计为人民币20.935.830.00元;

●金鹰共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陈士军为关联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与金鹰共创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类别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及业务结构,金鹰股份拟出售部分设备类固定资产,受让方为金鹰共创。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金鹰共创未来将承接公司纺织产业的持续提升、创新发展。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值确定,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出售金额合计为20.935.830.00元。

金鹰共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陈士军为关联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与金鹰共创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类别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士军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军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3日

住所:浙江.舟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纺织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金鹰股份持有金鹰共创35%的股权,为金鹰共创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临2017-033公告)。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部分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开茧机、栉梳机、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浆纱机、烘干机、络筒机、煮漂机、剑杆织机、乌斯特条干仪等纺织、染整和检测设备,变配机、起重机、空压机等公共用设备,以及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等,均分布于金鹰股份公司厂区内。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交易类别为资产出售。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及方法

1、定价原则:本次评估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坤元评报(2017)571 号《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标的账面净值为18,776,088.51元,评估价值为20.935.830.00元,评估增值2,159,741.49元,增值率11.50%。

2、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本次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0.935.830.00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约定,标的资产款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履约能力分析:金鹰共创自成立以来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优化资产结构,同时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士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出售资产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57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3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提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士军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临2017-038公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232 公司简称:金鹰股份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